关于加强早、晚自习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早、晚自习管理工作,树立良好班风学风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,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,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。
早读、晚自习时间安排
大一、大二年级学生在各班级对应的自习教室集中进行早、晚自习。
早自习时间:周一至周五7:30-7:50;
晚自习时间:周日至周四19:00-21:00。
早、晚自习组织形式
1.专业早、晚自习教室由教务部统一协调分配。
2.各专业早、晚自习工作,由学生所在校区、各二级学院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组织实施。
早、晚自习要求
严格考勤与请假管理。
(1)学生须按时参加早、晚自习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勤;迟到或早退10分钟及以上、未经批准全程未到的,按早自习1学时、晚自习2学时旷课认定。
(2)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,学生因病、因事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,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,病假须附医院诊断证明,事假须提供正当佐证材料,经辅导员审批、学院备案后方可生效;严禁无假缺勤、事后补假,未经批准缺席的一律按旷自习处理。
(3)辅导员须每日核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,建立完整可追溯的考勤台账,对缺勤、违规学生第一时间开展谈心谈话,及时闭环处置违规问题。
2.保持环境整洁,学生不得将食品、饮料等带入自习教室,严禁在教室、走廊等公共区域吸烟。
3.遵守自习纪律,自习期间不得喧哗、打闹,不得使用外放设备影响他人学习,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上下楼梯、进出教室等保持安静。
4.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(CET-4)考试(成绩≥425分)或小语种对应等级达到学校认定标准的,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,经学院审核、学生处备案后,可免予集中早自习,自行选择校内合规自习地点。
各学院须在每学期开学2周内,完成符合上述条件学生的全面摸排、资格核验、信息登记与台账建立,动态更新人员变动情况,于每学期第3周前将汇总名单及佐证材料报学生处备案;须定期对学生的学习状态、自习情况开展抽查,确保管理无盲区、无脱管。
监督检查
1.各学院继续发挥班级干部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学生骨干作用,做好早、晚自习文明巡查、纪律检查,做到检查结果当日反馈,问题苗头及时处理。
2.各学院须结合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轮流检查本学院早、晚自习情况,并及时上报学生处。
3.学生处安排值班队伍,每周对各学院落实早、晚自习开展情况及检查情况进行巡查和通报。
4.早、晚自习出勤情况作为beat365优良班风建设评比、先进集体(先进班级、先进团支部)评选、辅导员年终考核的核心依据。班级学期早、晚自习平均出勤率低于80%的,取消当年各类先进集体评选资格,同步降低该班级各类评奖评优名额比例。
5.本文件自2026年4月7日起实施。原学生手册中《beat365正版唯一官方网站自习课管理办法》及《学生作息时间安排》中所涉早自习安排与本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文件为准。
2026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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